專業新知

未上市櫃股票交易納基本所得-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」修正草案

行政院會今(10)日通過財政部擬具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」第 12 條、第 18 條修正草案,將函請立法院審議。
 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,為維護租稅公平,並杜絕個人藉由設立公司或股權交易,規避不動產交易稅,本次修正增訂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,以防止有心人士鑽營逃漏,遏止房地炒作。同時,本案也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且設立未滿5年的高風險新創事業排除適用,兼顧我國培植新創事業,以帶動產業轉型的政策目標。

 蘇院長特別提醒各部會,一部法案的立法是集眾人智慧、相關部會的長期研議,並經最高民意機關訂定或修正通過,卻有個人或公司等假借各種手段,規避立法本旨,或玩法自肥、賺取暴利,實在非常不應該。請主管機關就業管業務防止利用法律從中牟利的取巧之徒,政府應及時遏止並嚴以懲罰,讓國家稅務更公平,同時讓國人看到政府立法,在各方面審慎且周延。

 蘇院長表示,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,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,早日完成修法程序。

 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:

一、 增訂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,但該股票之發行或私募公司,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,且交易時該公司設立未滿5年者,免予計入。(修正條文第12條) 
二、 本次修正條文,自 110年1月1日施行。(修正條文第18條)
相關規定連結請參  https://www.ey.gov.tw/Page/9277F759E41CCD91/bdfaf001-22a8-4461-b90c-4210be850e59

專業團隊更多

因應全球商業快速變動與整合,科技技術與應用日新月異,陳麗秀會計師與所有成員, 秉持一貫的「誠信、專業、優質、效率」服務宗旨,不斷新收新知與自我提升,期待偉盛能成為國內、外客戶,在財務、稅務簽證、公司治理、法令遵循、風險管理、舞弊防制、 鑑識會計、工商登記、帳務處理等專業服務方面值得信賴的夥伴,攜手共創更美好的未來。